近期,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怀化市公安局、怀化市环境保护局、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怀化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商粮发﹝ 2017 30 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工作。一是成立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安监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依法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查处非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单位,杜绝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三是按照工作内容,层层建立安全生产“一单四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非法违法,不整改到位不销号,形成工作闭环,建立和规范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和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安全、绿色、健康和持续发展。目前,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