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截至12月底,全县纳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9004929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834.6万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去年的255.1元提高到285.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190123580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3590.7万元,月人均补助标准为121.1共救助急难对象758人次,救助金额230万元有序开展了医疗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对象1072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