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我县良好的城市环境,今年以来,县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三管齐下”不断加强环境监管。

起草制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麻政办函[2016]4号)和《关于在全县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麻环发[2016]01号)。

加强常规监管,依法对所有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不包括核与辐射)开展“有讨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截至今年6月底,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检查企业200家次,对2家企业实施责令停止生产,立案查处对违法排污企业4家,行政处罚1家,罚款6000余元。

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今年以来,接待来访6批次,共计32人次,反映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事件14件(其中水污染2件,大气污染7件,噪声污染5件)。受理来信8件,来电及网上投诉6件,其中水污染2件,大气污染7件,噪声污染5件。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和结案率均为100%,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