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县检查《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县检查《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
4月14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健的带领下,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副主任王新林,副县长宋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两天来,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健的带领下先后深入铜信溪湿地公园、文昌阁乡西皮溪营造林基地、兰村乡生态长廊、文名山森林公园等地,实地察看天然林、工程造林、封山育林及森林资源管护等情况。在实地察看的基础上,检查组在锦江宾馆贵宾楼四楼会议室认真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和林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我县近年来林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了解。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林业建设同发展地方经济、增加群众收入、改善生态环境紧密结合,大力支持林业生态建设。2011年来,我县坚持以造为主,封、造、管、抚结合方针,通过积极争取和认真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投入资金达8000万元,工程造林8.69万亩,封山育林2.2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2011年度被评为“全省森林抚育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全省营造林工作先进单位”。截至目前,全县林业用地166.47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大150.3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6%,是湖南省获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扶持重点县之一,国家生态示范县。
在实地察看和听取情况汇报后,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麻阳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执法严格、保障到位、成效明显,全民法制意识逐渐得到增强,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麻阳已经成为一个青山绿水的宜居家园;同时林业产业初具规模,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稳步发展和建设美丽麻阳作出了突出贡献。
就下步工作,检查组要求,麻阳要进一步加大《森林法》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林业生态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森林法》进一步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强化林政管理,建立健全管林、护林的长效机制,培育和合理运用森林资源,进一步推进林业发展;要进一步发展好林业经济,积极争取旅游项目发展原生态旅游,引导农民融入到旅游开发,拓宽增收渠道;要进一步营造营林和造林的高潮,注重规划,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林业发展水平;要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措施,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森林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多鼓励大户造林,多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县委、县政府要切实帮助林业部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麻阳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