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19户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1月16日-17日,县政府组织两违办、征拆办、城管、自然资源、公安、交警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嘉鸿水岸、马兰社区、高速公路出口、大力林村等19户抢建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
违法违规建筑被依法拆除
2019年下半年以来,县两违办工作人员通过开展“两违”日常巡查工作发现,我县多地出现抢建违法建筑行为,严重影响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的推进。为有效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势头,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对嘉鸿水岸、马兰社区等19户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违法违规建筑被依法拆除
马兰社区6户人家,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县城东锦江河综合治理项目规划区内修建房屋,占用了城市道路用地,属于违法违章建筑。此前,相关部门曾多次向他们宣传相关政策,并按照程序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在多次上门进行耐心教育、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对违章建筑采取依法拆除。
违法违规建筑被依法拆除
在统一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本着文明执法的精神,以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态度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与劝导,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切实达到拆除一处、教育一方的目的,有效打击和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确保了我县土地使用和建设行为规范有序,促进县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建设顺利进行。
下一步,我县将我县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继续保持查违、拆违、控违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违规违法建设行为。
来源:麻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