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12日,县“两违”办组织国土、公安、城管、路政、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依法强制拆除一批违法违规建筑。



 

 

拆除现场

违法用地和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影响城市品质,严重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两违”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隆家堡高速出口至漫水铁路桥沿线38户“两违”建筑和岩门高速出口至橙香园门口、龙池桥公路沿线39户“两违”建筑户进行劝导拆除,对那些积极主动自行拆除的,可根据实际,延长自行拆除限期,并给予适当帮助;对那些逾期拒不配合拆除的,坚决予以依法拆除;对那些暴力抗法的,将采取果断措施。

11日上午9点 “两违”办与各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组对隆家堡高速出口沿线“两违”建筑予以拆除,当天共强制拆除违建20余处,剩余10处责令限期拆除。在行动过程中,各部门充分配合,认真做好人员清场、切断水电、隔离危险品及财物搬离、存放等工作,并针对拆除过程中出现的抗法行为依法采取了必要的强制措施,确保“两违”建筑拆除工作的顺利完成。

12日,联合行动组对岩门高速出口沿线的“两违”建筑强制拆除5处,限期责令拆除34户。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保持拆违高压态势,对在建的违法行为一律先停水、停电。以最大的力量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两违”拆除工作中来,做到群众政策明、法律清,目前所涉及违建群众已相继进行自主拆除,全县“两违”整治工作氛围十分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