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草案)》听证会
为推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依法规范我县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2月25日,我县在城东行政中心八楼政府常务会议室组织召开《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草案)》听证会,就草案的适当性、可行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社区(村)民委员会代表、专家代表等共5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兴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草案)》,并就草案相关事项作详细说明。该草案共二十条,主要囊括了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被征收房屋和用地面积认定、补偿方式及标准、房屋征收奖励种类及标准等方面内容。随后,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积极为本次听证事项建言献策,就草案的补偿标准、补偿安置形式、面积认定及部分内容条款的文字表述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就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详细解答和说明。代表们普遍认为,草案内容详细具体,人性化,符合麻阳实际,具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健康发展。
滕兴友指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城市的发展大局,方案制定十分必要,既是上级政策的要求,又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对于进一步规范指导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保障群众的正当利益,促进城市建设发展,提升城市品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会后政府法制办及方案起草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麻阳实际,认真研究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走程序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
来源:麻阳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