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惠民政策,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县于4月中旬完成了为期34天的“两项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全县共收回31份自查表,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5份、现场纠改通知15次。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县农合办、医保中心、25家乡镇卫生院、城内4家医院、3家药店、5个村卫生室以及3家敬老院。其重点在四个方面:是否存在资金安全隐患;各级财政自筹(个人缴费)归集管理情况;各级财政“两项基金”到位情况;“两项基金”管理机构(包括财政、卫计、人社三部门)的收支(结余)和管理情况。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病人、电话抽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医院存在基药公示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农合门诊医疗补偿手续不完备、超标准补偿、入院指征把关不严、小病大治、不规范检查、用药不规范等问题。